南寧海關14日介紹,該關隸屬憑祥海關近日向憑祥市林業(yè)局集中移交一大批瀕危動植物及其制品,包括象牙及其制品325千克,犀牛角及其制品30.88千克,穿山甲鱗片28.35千克,熊膽汁291毫升,動物骨頭3千克(3塊),蛤蚧干2千克(108只),陸龜殼300千克(1811只),沉香木157千克,紅木及紅木工藝品330千克,合計數(shù)量3000余件,總重約1.2噸。
憑祥海關介紹,這批瀕危動植物及其制品均是近兩年來憑祥海關及緝私分局在轄區(qū)內(nèi)查獲的,均屬于國家保護物種或《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mào)易公約》附錄I、附錄II列明物種,系國家禁止進出境物品。
近年來,憑祥海關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著力打擊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制品違規(guī)進出境行為,并和林業(yè)、農(nóng)業(yè)等部門加強合作,建立長效配合機制,及時將罰沒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制品向相關部門移交。
海關提醒,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未獲得國家瀕危物種管理部門出具的允許進出口證明書的,禁止貿(mào)易、攜帶、郵寄瀕危動植物及其制品進出境。非法進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chǎn)品的,西寧排污許可證,由海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賴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