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態(tài)環(huán)境廳今天通報第一輪省級生態(tài)環(huán)保督察移交重點問題責任追究情況。全省14個市州共問責624人次。
經省委、省政府批準,我省于2018年6月至8月對全省14個市州開展省級環(huán)保督察,實現省級環(huán)保督察全覆蓋。當年9月,分兩批向14個市州反饋了督察意見,并同步移交61個重點問題,要求地方進一步核實情況,嚴肅問責。14個市州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西寧排污許可證,由市紀委監(jiān)委牽頭,對移交的責任追究問題立案審查,依法依紀開展問責。從問責人數來看,14個市州共問責624人次,其中處級干部78人次,鄉(xiāng)科級及以下干部546人次。
從問責情形看,被問責人員中,黨紀政務處分184人次,誡勉189人次,移送司法4人次,通報、組織處理等其他問責情形247人次。被問責的處級干部中,黨紀政務處分16人次,誡勉23人次,通報、組織處理等其他問責情形39人次。
從問責人員分布看,14個市州被問責人員中,地方黨委31人次,地方政府110人次,地方黨委和政府所屬部門474人,其他機關及有關部門、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自治組織等9人次。(湖南日報·華聲在線記者 曹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