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安康鐵路運輸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2020年2月20日,安康鐵路運輸法院在安康市漢濱區(qū)看守所內(nèi),依法對安康鐵路運輸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涉大量野生動物制品173.html">犯罪刑事案件進行宣判。
被告人屈某某、張某某、文某、李某某、車某某、姚某某等六名罪犯,因犯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主犯屈某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西寧水土保持,并處罰金人民幣178600元;其他五名罪犯分別被法院判處三年零三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并處2000元至19000元不等的罰金;隨案移送的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梅花鹿、緬甸蟒以及13種二級保護動物、98種其他動物等總計353只野生動物制品,依法予以沒收,交林業(yè)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2017年8月份以來,被告人屈某某單獨或伙同他人通過網(wǎng)絡(luò)非法收購大量野生動物死體,加工制作成標本。2019年3月,安康市公安局漢濱分局在其租住處查獲353只野生動物死體,部分已加工成標本。
證據(jù)確鑿 觸目驚心
經(jīng)陜西省動物研究所檢驗,屬珍貴、瀕危的野生動物共41只,其中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有梅花鹿、緬甸蟒;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有紅腹錦雞、鴛鴦、雀鷹、游隼、黑翅鳶、領(lǐng)角鸮、鳳頭鷹、赤腹鷹、日本松雀鷹、紅角鸮、鷹鸮、斑頭鵂鹠、海狗;《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mào)易公約》(CITES)附錄一物種有大頭扁龜;《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mào)易公約》(CITES)附錄二物種有小金剛鸚鵡、亞歷山大鸚鵡、禾雀、綠鬣蜥。另有中華菊頭蝠等其他野生動物312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安康鐵路運輸法院經(jīng)依法審理,認定被告人屈某某、張某某、文某、李某某、車某某、姚某某等六名罪犯實施的上述行為,證據(jù)確鑿充分,已觸犯了該法律規(guī)定,故認定公訴機關(guān)指控被告人屈某某等六名罪犯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的罪名成立;屈某某在參與的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綜合考慮六名罪犯的犯罪情節(jié)、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現(xiàn),法院遂依法作出了文首所述的判決結(jié)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