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非法獵捕國家保護的“三有”野生動物,并使用電魚設備進行非法捕撈。長沙市森林公安局3日對外透露,該局在長沙鐵路警方配合下快速偵破一起非法狩獵、非法捕撈案,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搜查收繳一批野生動物死體、皮毛及獵捕工具。
經查,2020年6月,犯罪嫌疑人曹某、李某、余某等人來到長沙某水果市場做搬運工,曹某發(fā)現(xiàn)租房附近山場有野生動物后便開始準備彈弓、鋼珠、捕獸夾等捕獵工具。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曹某、李某多次到租房附近山場放置捕獸夾,西寧污水處理設備,曹某與余某攜帶借用的氣槍到山場獵捕野生動物。曹某將射殺的鳥類放置于租房冰箱內用于食用。
經專家鑒定,涉案動物為國家保護的“三有”(有重要生態(tài)、科學、社會價值)野生動物,包括4只白頭鵯、4只畫眉、2只棕背伯勞、3只珠頸斑鳩及1只黃鼬死體。警方另搜查出2張黃鼬皮毛。
另查明,2020年10月至11月,犯罪嫌疑人曹某分別與李某、余某使用電魚設備在長沙某小區(qū)附近河流非法捕撈魚類食用。
2021年1月19日,接到長沙鐵路警方的線索后,長沙市森林公安局將正準備在長沙市雨花區(qū)洞株路紅星冷庫附近山場獵捕野生動物的曹某、余某當場抓獲。經調查,警方基本掌握了犯罪嫌疑人曹某、李某、余某等人多次進行非法狩獵、非法捕撈的犯罪事實,最終曹某等人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為。1月20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迫于壓力主動來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1月25日,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方某主動投案自首,并向公安機關如實供述了自己與曹某利用彈弓鋼珠前往山場獵捕鳥類的犯罪事實。
目前,犯罪嫌疑人曹某、李某、余某因涉嫌非法狩獵罪和非法捕撈罪被長沙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該案還在進一步偵查中。
“對非法狩獵、非法捕撈等犯罪行為,我們將予以重拳打擊,絕不手軟!”長沙市森林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呼吁廣大民眾,自覺摒棄買賣、濫食野生動物陋習,若發(fā)現(xiàn)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有關線索,可直接向公安機關或撥打110進行舉報。(余暉)